2023第十二届中国—东盟音乐周暨【花山杯】学生作曲比赛章程
一、宗旨
本次作曲比赛旨在传承、繁荣中国民族音乐作品的创作,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深入推进“桂川浙”三省音乐院校作曲学科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并期待通过比赛能发掘“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优秀作品。
二、参赛对象
本届比赛仅限于“桂川浙”三省音乐院校的在校学生参加(包含本硕博)。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协办:中国—东盟音乐周组委会、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作曲系
四、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主席:侯道辉
执行主席:曾娇琳、蔡央
评委主席:吕军辉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鲜明民族音乐元素,反映时代气息,富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和可听性,思想性、艺术性俱佳。题材不限。鼓励参赛者以中国民间音乐或东南亚国家的民间音乐为素材进行创作。
2.乐器编制:二重奏以上编制,可以使用中西混合乐器组合。可适用于2至8名演奏者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编制内乐器。可选中国乐器:1二胡、1琵琶、1古筝、1竹笛、笙;可选西方乐器:1长笛、1单簧管、1小提琴、1中提琴、1大提琴、钢琴(不接受预制钢琴作品);人声:1女高音或1男高音。
3.作品长度限8分钟,其具体长度必须在作品封面上注明。若超时则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必须是“桂川浙”三省音乐院校在校学生本人创作,改编作品不在参赛范围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是2022年以后创作且未公开发表过(如发表在音乐刊物、电视媒体或音乐会公演等场合均不得参与比赛),不得涉及抄袭他人作品行为,如有发现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比赛要求:
1.参赛作品一式五份,正确填写报名表一份,二张一寸近照。身份证或护照以及学生证复印件。
2.每人限报一部作品,提交干净的总谱附CD小样(可用MIDI制作),需附乐谱简介,乐谱上不得署作者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任何标记。
3.如违背以上比赛要求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4.入选决赛作品者,由中国—东盟当代乐团统一演奏。
5.参赛者须手写一份原创声明并签字,与参赛作品一同署名后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ZGdmyyz_GFVIP@163.com(文件以:名字 + 作品名称命名 + 学校名称) 。
七、比赛时间:
1.2023年4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寄达(以邮戳为准)或提交广西艺术学院中国—东盟音乐周组委会办公室(南湖校区公共课楼105室),同时将参赛材料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2023年4月25日公布决赛入围10部作品(可查询广西艺术学院官方网 站)。
3.2023年5月20晚8点于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音乐厅举办决赛音乐会以及颁奖仪式。【决赛音乐会由中国—东盟当代乐团担任演奏】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佳作奖4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注: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作品将推送至第十二届中国—东盟音乐周展演;获奖者需按规定缴纳税金;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荣誉证书)
九、评委会
由高等音乐艺术院校著名作曲家及各专业演奏家担任。
十、联系方式及地点:
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公共课楼105中国-东盟音乐周办公室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方式:0771—5682705
联系邮箱:ZGdmyyz_GFVIP@163.com
网站:https://www.gxau.edu.cn/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组委会。
附件:2023第十二届中国—东盟音乐周暨【花山杯】学生作曲比赛报名表.doc